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及棋牌娱乐);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产品设计;电脑动画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影视策划;市场调查;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电影发行;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影发行、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8个
核准注册量:10个
核准注册率
5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