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及展览服务;文艺创作;影视策划;企业策划;电脑文图设计、制作;工艺美术设计;软件开发;技术推广服务;市场调查;租赁舞台灯光音响设备、摄影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企业管理咨询;版权贸易;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475个
核准注册量:348个
核准注册率
7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