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图书期刊报纸、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文化产业投资,组织和承办国内外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及娱乐活动策划,演出器材及设备的销售和租赁;广告的的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咨询服务;玩具及乐器、服装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22个
核准注册量:22个
核准注册率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