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从事基于无线网络为载体,开办便携式手持终端为接收装置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业务,影视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数字视听设备的销售,数字电视咨询服务,网络电视、互联网电视、数据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27个
核准注册量:13个
核准注册率
4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