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旅游资源开发和经营管理,旅游商品开发销售、旅游景区配套设施建设、景区游览服务、酒店管理、餐饮、副食、住宿服务,游泳池、儿童水上乐园、悬崖秋千、高空漫步、空中滑索及穿越丛林等项目的经营管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5个
核准注册量:8个
核准注册率
5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