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移动通信设备、手机、电子产品、计算机及其周边设备、网络通讯设备、便携式家庭能源系统、太阳能路灯、智能家居、智能硬件系统设计与技术开发、生产加工及销售。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1个
核准注册量:4个
核准注册率
3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