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有资金对文化旅游产业投资与管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文化旅游项目开发;旅游信息咨询服务、策划;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服务;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餐饮、住宿、娱乐服务;旅游文化传播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文艺演出、策划服务;工艺品销售;影视策划;广告设计、制作;生态农业旅游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4个
核准注册量:10个
核准注册率
7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