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含电子公告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09月04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汽车零配件、电子产品、日用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22个
核准注册量:22个
核准注册率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