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百货、建筑材料、五金产品、自动门和安防设备、消防器材、家具、办公设备、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燃气设备、体育用品、金属材料(不得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不得以电子交易平台方式交易、不得开展违反金融法规的经营活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服装、文具用品、二类机电产品、防水材料的销售;机电设备保养维修、装饰装潢设计及施工;标识标牌设计、建筑工程信息咨询、计算机软件程序应用及设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发布。)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5个
核准注册量:12个
核准注册率
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