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及电车道用机车、车辆及动车组等轨道交通相关的设施设备及器材配件和集成电路的批发、销售、维修;通讯器材及计算机批发、销售、维修;轨道交通行业相关设备和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在网上从事电子产品、轨道交通整车、零配件的批发及零售;供应链管理软件服务,网络信息技术服务,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项目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轨道交通行业相关设备和产品的加工生产;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凭许可证经营)。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24个
核准注册量:16个
核准注册率
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