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保健食品生产加工(硬胶囊剂、软胶囊剂、片剂、粉剂、滴丸剂、酒剂、口服液)。上述经营范围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以及其他专项规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74个
核准注册量:33个
核准注册率
4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