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用品、宠物饲料、服装鞋帽、仪器仪表、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专用产品)的批发、进出口,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除外),展览展示服务,软件开发(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除外),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宠物诊疗,宠物用品销售,犬只美容(不得从事犬只养殖),犬只寄养(不得从事犬只养殖)。(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61个
核准注册量:37个
核准注册率
6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