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BBS以外的内容。(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2017年9月25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电子计算机及软件;图文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5个
核准注册量:15个
核准注册率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