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批发、零售:中成药、中药材、中药片、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预包装食品、散包装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消毒用品、卫生用品、II、III类医疗器械;健康养生服务及咨询。)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3个
核准注册量:13个
核准注册率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