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原《分类目录》Ⅲ类: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Ⅱ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新《分类目录》Ⅱ类:02-12-手术器械-穿刺导引器;06-16-内窥镜辅助用品;14-05-非血管内导(插)管;14-09-不可吸收外科敷料;14-10-创面敷料;18-01-妇产科手术器械;22-01-血液学分析设备的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生产(持许可证经营);生物制剂、生物材料、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的研发、咨询;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项目除外)。)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6个
核准注册量:11个
核准注册率
6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