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经济贸易咨询;销售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企业形象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影视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及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01月11日);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演出剧(节)目、动漫产品、从事网络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0月14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1月15日);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11月26日);演出经纪。(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7个
核准注册量:15个
核准注册率
8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