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除经纪),计算机服务(除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计、制作各类广告,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汽车配件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91个
核准注册量:48个
核准注册率
5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