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软件编程系统设计、开发;网页设计与开发;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研发;科技成果(项目)的交易与转换服务;数据处理技术设备、系统集成;电子科技技术开发;通讯工程、安防技术、网络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研发;品牌战略规划与推广业务;企业形象策划;产品包装设计、广告设计、制作;图文设计制作;室内装饰设计;展览展示服务;摄影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7个
核准注册量:9个
核准注册率
5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