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员;计算机系统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领取本营业执照后,应到区县商务委备案))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4个
核准注册量:7个
核准注册率
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