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销售:二三类机电产品、五金交电、办公用品、针纺织品、钢材、建筑材料、汽车配件、白酒。(以上经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须持行政许可证经营)。)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26个
核准注册量:13个
核准注册率
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