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信息网络经营动漫产品、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11月11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和信息服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电信企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09月12日);经营电信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经济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电子产品、器件和元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广播电视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演出经纪;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影视策划;电脑图文设计;电脑动画设计;平面设计;摄影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28个
核准注册量:77个
核准注册率
6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