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设立股权投资企业、募集股权投资基金、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含限制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25个
核准注册量:25个
核准注册率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