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酐、1,4-丁二醇、N-甲基吡咯烷酮、N-乙基吡咯烷酮、2-吡咯烷酮*销售;以自有资金对化工业及房地产业的投资;化工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要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5个
核准注册量:15个
核准注册率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