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计算机软硬件、通讯产品、手机主板、笔记本电脑、手机的技术开发、购销、生产,国内贸易(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20个
核准注册量:15个
核准注册率
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