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藤茶、绿茶种植、加工及销售;天然植物制品的研究、开发及销售;提供和引进本企业产品的技术咨询服务;本企业产品的进出口贸易业务;公路工程、市政工程、房屋拆迁工程、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照明工程、钢结构工程、土石方工程、绿化园林工程的承接与施工。)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0个
核准注册量:9个
核准注册率
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