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全县范围内文化旅游资源投资开发、经营;文化创意产业、旅游产品市场开发;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土地收储、土地开发治理业务;水利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棚户区、人居环境改造;投资项目融资;城乡供水一体化经营服务、城乡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酒店及餐饮服务;城市停车场(库)建设与经营;户外广告经营;物流中心开发运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8个
核准注册量:17个
核准注册率
9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