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授权范围内国有文化资产的经营和资本运作;实施文化产业项目投资管理、资产收益管理、产权管理;影视投资、制作、发行、放映;工艺品销售;文化交流活动策划、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及咨询服务;商务、会展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自有房屋租赁;其他按照法律规定可以从事的和市委、市政府委托的相关经营管理业务;广播电视节目(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50个
核准注册量:35个
核准注册率
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