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3月12日);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劳务派遣;财务顾问(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计算机技术培训。(“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6个
核准注册量:6个
核准注册率
3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