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经营);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经营)。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各类广告;计算机软件及应用技术开发与服务;互联网应用技术开发与服务;网络集成服务;销售软件;代理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2个
核准注册量:2个
核准注册率
1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