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含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重庆市/不包括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视听、电子公告内容)(按许可证核定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 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服务、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招牌、字牌、灯箱、展示牌、霓虹灯、电子翻版装置、充气装置、电子显示屏和车载广告;销售通信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商务信息咨询。『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37个
核准注册量:27个
核准注册率
7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