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臭氧发生器成套设备(不含表面处理作业)(限分支机构经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0个
核准注册量:10个
核准注册率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