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5个
核准注册量:14个
核准注册率
9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