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影视演艺教育、艺员培训、健康技能培训(凭许可证经营);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办公自动化设备、影视器材、音响设备、电工器材、橡胶制品、办公用品、文体用品、母婴用品、玩具、珠宝饰品、工艺礼品、预包装食品(依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备案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图书、电子设备;设备租赁;会展服务;代理、制作、发布国内广告业务及其他与有线电视相关的服务;影视策划;影视制作;影视文化旅游开发、演出票务代理服务。山东省内: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包括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和电子公告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8个
核准注册量:14个
核准注册率
7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