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摄影服务;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销售工艺品、文艺创作;经济贸易咨询;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03月17日);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及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03月04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00个
核准注册量:72个
核准注册率
7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