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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图版权介绍
产品设计图是利用线条、色彩等要素绘制的用于产品制造的设计图案。著作权法上产品设计图所说的“产品”,是指不属于美术作品、建筑作品、实用艺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实物品,而产品设计图是在“产品”不构成作品的情况下一种单独的作品类型。
产品设计图版权申请流程
准备资料——提交申请——受理——审查——下发版权证
产品设计图版权登记所需材料
1、作品登记表(一式两份);
2、作品登记申请书;
3、版权代理委托书;
4、权利保证书;
5、作品创作说明书;
6、法人作品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A4)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A4)。对于非法人单位,只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A4);
7、记作品复印件、权利归属证明(或协议书)。
产品设计图复制权问题
产品设计图的使用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复制行为,这就会产生2个主要问题:
1、根据产品设计图制造产品属于著作权法中明确规定的复制行为:对于产品设计图著作权的保护主要是针对图形本身进行复印、印刷、发行等行为,依据设计图进行工业产品的制造则并不构成侵权。
2、对制造产品的复制行为给予保护:要对产品设计图(特别是3D打印行为)进行复制权保护,要有2点理由:
(1)、体现出产品设计图的价值本身在于制造,产品设计图要与工业产品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产品设计图所体现的技术方案需要通过产品来实现;
(2)、新技术的出现使得产品设计图的经济、法律锤地位出现变化。所以要更加有效的突出产品设计图在制造产品方面的经济价值,并且说明仅限于作品本身的印刷、复印,无法彰显其价值。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登记。
一般交存指的是提交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例外交存可以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 (一)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 (二)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 (三)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
基本材料一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二是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三是软件的鉴别材料,其他文件视材料中的具体情况而定。
简单来说,首先需要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网站(10.161.1.25)在线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并打印盖章,然后向登记机构提交申请表、软件鉴别材料和证明文件,(北京的申请者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现场办理,外地申请者将材料邮寄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登记机构初审后,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然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要求,则发登记证书,并进行公告;如果审查不符合要求,则通知申请者补正,直到审查通过。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国家版权局认定的唯一的软件登记机构,目前除北京地区设有代办机构,其他各地都需要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软件登记,外地申请者可以通过邮寄申请文件办理。
公司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需要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机关需要提交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证书复印件。都应是A4格式。
软件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是程序及其技术文档的表达,即保护语句序列或指令序列的表达以及有关软件的文字说明表达,而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 戏剧、 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的规定,上述作品的含义是指: (1)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2)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5)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6)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7)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8)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9)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10)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1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12)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13)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4)超过保护期限的作品。
1、可以在官网上查询,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陆用户,点击“我的登记” 第二步,找到想要查询的流水号所在的一列,点击“状态”即可查询申请进度。 2、也可以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方微信:中国版权服务(ID:CPCC1718)的微平台-办理进度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