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版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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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版权登记介绍

  我国著作法规定,摄影作品的登记申请者应当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所有人及其代理人。接受申请的单位是省一级和国家版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照片版权申请流程

  准备资料——提交申请——受理——审查——下发版权证


照片版权登记所需材料

  1、作品登记表(一式两份);

  2、作品登记申请书;

  3、版权代理委托书;

  4、权利保证书;

  5、作品创作说明书;

  6、法人作品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A4)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A4)。对于非法人单位,只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A4);

  7、登记作品复印件、权利归属证明(或协议书)。


照片摄影作者如何认定

  1、如无相反证明,拥有摄影作品底片的人即为作者。但是现在出现了数码摄影技术和底片复制技术,使得这种认定方式有了很大的局限性。

  2、摄影作品出版时在该作品上署名的人,即为作者,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摄影作品都会拿去发表,因此,这种保护方式也是比较有限的。

  3、著作权登记机关核发的作品登记证上记载的人,即为作者。

  不管摄影作品的作者是公民,还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确认一幅摄影作品的版权归属,首先要看这幅作品是在怎样的状态下产生的。创作形式的不同,著作权的归属也不相同。
  一般而言,一幅摄影作品的产生有下列五种形式:
  1、自主创作;
  2、合作创作;
  3、委托创作;
  4、职务作品;
  5、法人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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