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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诉讼维权
商标侵权诉讼维权业务知识
当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他人侵犯,商标权人在掌握一定被侵权证据后,可向侵权行为发生地所属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商标权。
商标被侵权的十种情况
1、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2、销售侵犯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3、伪造、擅自制造权利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权利人的注册商标标识;
4、未经权利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投入市场;
5、给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失;
6、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7、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8、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9、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10、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商标侵权诉讼的取证方法
1、委托律师调查取证。律师是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不仅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熟练的诉讼技巧,调查取证要比当事人调查取证更为方便、有效,收集证据的范围也更加广泛、精确,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具有较高的可信度。
2、申请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公证机关的法定业务之一便是“保全证据”。 公证证据具有推定为真的效果,一般为法院直接采信,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3、申请法院进行诉前证据保全。《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了在商标权侵权案件中,可以申请诉前证据保全。
4、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应当注意两点:一是申请调查的证据范围,必须符合法定情形;二是此项申请必须注意举证时限。
5、向行政机关举报取证。向侵权所在地工商、公安部门举报后,上述部门可以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合同、帐册等有关文件,询问当事人和证人,采用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撤销注册商标的理由分为注册不当和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具体审理时限因每个案件的复杂程度而有所不同。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驳回通知书》中写明“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如果对本驳回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您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复审,已丧失了复审权。建议您重新设计商标,重新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判定组合商标是否近似主要考虑到几个因素:一是商标的构成文字相同,虽然其书写方法或与之结合在一起的图形有较大差别,判为近似商标;二是商标的文字不同,但图形相同或近似的,判为近似商标;三是商标整体或者主体近似的,判为近似商标。
按照《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的要求,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两个自然人可以共同申请商标注册。共同申请商标注册的自然人都应当是个体工商户或者合伙企业的法人。
港澳台自然人办理注册商标申请事宜应委托已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若申请人持有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期一年以上),可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以下文件: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由申请人签字、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1张,交5张)、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办理各种商标注册事宜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二是委托已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目前商标局不受理申请人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商标注册申请。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还要按照商标局《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的相关规定办理(可参考中国商标网的“商标申请”版块中的申请指南栏目)。
外国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除提供该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及中文译本,还应当提供中国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其在中国有经常居所的证明。外国人凭有效期为一年以上的居留许可证也可直接办理商标注册事宜。外国企业直接办理商标注册事宜,除提供该企业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及中文译本,还应当提供中国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其在中国有营业所的证明。
按照《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的要求,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国内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事宜。自然人直接到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应提交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由申请人签名,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1张,交5张),符合《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要求的登记文件,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需要签字盖章),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由他人代为递交申请材料的,还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时,若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一般情况下,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遗失后不能补办。如有特别情况,请向商标局递交要求补发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的申请,注明要求补发的理由,商标局将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