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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诉讼维权
专利侵权类型 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 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 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5、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 6、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7、冒充专利的行为。 专利侵权要件 形式条件: 1、实施行为所涉及的是一项有效的中国专利; 2、实施行为必须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或者授权的; 3、实施行为必须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对于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并不是形式要件。但是,可以作为衡量其情节轻重的依据。 实质要件: 构成专利侵权的实质要件,也就是技术条件,如果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属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那么该行为人就构成了专利侵权。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全部相同,则构成侵权; 2、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多于专利的技术特征,也构成侵权; 3、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有相同的,有相异的,但是,相异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是等效的,仍构成侵权;否则,不构成侵权。这里技术特征等效,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你那能够推断出某两种技术特征彼此替换后,所产生的效果相同。 专利侵权诉讼的取证方法 1、委托律师调查取证; 2、申请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 3、申请法院进行诉前证据保全; 4、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 5、向行政机关举报取证。 专利侵权诉讼时效 《专利法》第六十八条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外国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除提供该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及中文译本,还应当提供中国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其在中国有经常居所的证明。外国人凭有效期为一年以上的居留许可证也可直接办理商标注册事宜。外国企业直接办理商标注册事宜,除提供该企业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及中文译本,还应当提供中国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其在中国有营业所的证明。
按照《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的要求,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国内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事宜。自然人直接到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应提交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由申请人签名,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1张,交5张),符合《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要求的登记文件,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需要签字盖章),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由他人代为递交申请材料的,还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时,若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一般情况下,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遗失后不能补办。如有特别情况,请向商标局递交要求补发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的申请,注明要求补发的理由,商标局将酌情处理。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上的申请人地址应按照申请人的营业执照上登记载明的注册地址填写。如申请人在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地址因发生变更而与原商标注册证上登记的地址不一致,申请人应当依法办理商标注册人地址变更申请,并以变更后地址申请续展。
《商标代理管理办法》 第四条规定:“申请设立商标代理组织的,申请人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 ,具体手续问题请咨询申请登记地工商部门。
根据“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转让申请”:转让/移转所应提供的书件为: (1)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转让人和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双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一般电动洗脸仪,电动洁肤仪是申请注册在商标第11类下,因洁面仪描述太过宽泛,不符合商品服务项目申报的要求,商品服务项目申报需准确,可以致电申请部400-611-6606详细说明及咨询。
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人资格:申请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在我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或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拥有我国国籍。另外,台湾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而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人或自然人目前还不能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 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条件: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已经在我国启动一定的商标注册申请程序。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 “马德里协定” 缔约方,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我国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或是同属“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已在我国提出注册申请并被受理的商标,也可以是已经注册的商标。 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途径:通过商标局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有两条途径: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人自行向商标局提交申请。 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步骤:准备申请书件 → 向商标局国际注册处提交申请书件 → 根据《收费通知书》的规定缴纳注册费用→领取国际注册证
关于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变更证明。证明上的变更前名义和变更后名义应当与申请书上变更前名义和申请人名称相符。
目前商标局这边还没有开通驳回复审的网上申请;可以将复审申请材料邮寄刀我委的办公地点,也可以到我委办公地点现场递交,邮寄复审材料的话是直接将复审费用汇款到我委官网公开的指定财务账户的;评审收费标准为每类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