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技术推广服务;商标代理服务;版权代理服务;经济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市场调查;出租办公用房;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仅限PUE值在1.5以下);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产品设计;电脑动画设计;电脑图文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专利代理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