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等需要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图文设计;文艺创作;婚庆服务;家庭劳务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商标转让与代理服务;版权转让与代理服务;汽车租赁;美术、声乐、舞蹈、计算机技术培训(以上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销售电子产品、通讯器材、家用电器、服装鞋帽、珠宝首饰、日用品、化妆品、工艺品、文化用品、建筑材料;保洁服务;代理记账;销售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代理记账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