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与代理服务;版权转让与代理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帐等需要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