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商标代理;资产管理;技术推广服务;出租办公用房;经济贸易咨询;经济合同担保(不含融资性担保);销售文具用品、体育用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日用品、家具;零售机械设备;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代理记账;物业管理。((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