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作为商标标志的审查元素,注册商标千万要记住

不得作为商标标志的审查元素,注册商标千万要记住

来源:知夫子时间:2020-07-16 14:44:334394

为适应《商标法》第三次修正,进一步规范和做好商标审查和商标审理工作,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借鉴国外审查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多年商标审查、审理实践,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进行了修订。

不得作为商标标志的审查元素,注册商标千万要记住

  为适应《商标法》第三次修正,进一步规范和做好商标审查和商标审理工作,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借鉴国外审查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多年商标审查、审理实践,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进行了修订。

  一、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二、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一)同我国的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1.商标的文字、字母构成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的,判定为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

  2.商标的含义、读音或者外观与我国国家名称近似,容易使公众误认为我国国家名称的,判定为与我国国家名称近似。

  (二)同我国的国旗、国徽、国歌相同或者近似的

  1.商标的文字、图形、声音或者其组合与我国国旗、国徽、国歌的名称、图案或者声音相同或者近似,足以使公众将其与我国国旗、国徽、国歌相联系的,判定为与我国国旗、国徽、国歌相同或者近似。

  2.商标含有“五星”、“红旗”字样或者“五星图案”、“红旗图案”,但不会使公众将其与国旗相联系的,不判为与我国国旗相同或者近似。

  (三)同我国的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

  (四)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三、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

  (一)商标与外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二)商标与外国国旗、国徽、军旗的名称或者图案相同或者近似的

  四、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

  五、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一)商标的文字构成、图形外观或者其组合与“红十字”、“红新月”、“红水晶”的名称、图案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的,判定为同“红十字”、“红新月”、“红水晶”的名称、标志相同

  (二)商标的文字构成、图形外观足以使公众将其误认为“红十字”、“红新月”、“红水晶”的名称、图案的,判定为同“红十字”、“红新月”、“红水晶”的名称、标志近似

  七、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八、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一)容易使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品质、功能、用途、原料、内容、重量、数量、价格、工艺、技术等特点产生误认的

  1.容易使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品质等特点产生误认的

  2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功能、用途特点产生误认的

  3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种类、主要原料、成分等特点产生误认的

  4.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重量、数量、价格、生产时间、工艺、技术等特点产生误认的

  5.公众熟知的书籍、游戏、电影、电视节目、广播节目、歌曲的名称,指定使用在相关商品或服务上,易使消费者对指定商品或服务的内容产生误认的

  (二)容易使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产地、来源产生误认的

  1、商标由地名构成或者包含地名,申请人并非来自该地,使用在指定商品上,容易使公众发生产地误认的(如系无其他含义的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应同时适用《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驳回)

  2、商标文字构成与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同,但字形、读音近似足以使公众误认为该地名,从而发生商品产地误认的

  3、商标由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之外的其他地名构成或者含有此类地名,使用在其指定的商品上,容易使公众发生商品产地误认的

  4、商标包含国家名称,申请人并非来自该国的,使用在其指定的商品上,容易使公众发生商品产地误认的

  5、商标包含企业名称,该名称与申请人名义存在实质性差异的

  6、商标由他人姓名构成,未经本人许可,易导致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误认的(如系政治、宗教、历史等公众人物的姓名构成的商标,足以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可适用《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驳回)

  7其他易导致公众误认的

  九、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一)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

  (二)具有政治上不良影响的

  1.与国家、地区或者政治性国际组织领导人姓名相同或近似的

  2.有损国家主权、尊严和形象的

  3.由具有政治意义的数字等构成的

  4.与恐怖主义组织、邪教组织、黑社会名称或者其领导人物姓名相同或近似的

  (三)商标含有我国国家名称,导致国家名称的滥用,可能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其他消极、负面影响的

  (四)有害于种族尊严或者感情的

  (五)有害于宗教信仰、宗教感情或者民间信仰的

  1商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为有害于宗教信仰、宗教感情或者民间信仰:

  2商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判为有害宗教信仰、宗教感情或者民间信仰:

  (六)与我国各党派、政府机构、社会团体等单位或者组织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七)与我国党政机关的职务或者军队的行政职务和职衔的名称相同的

  (八)与各国法定货币的图案、名称或者标记相同或者近似的

  (九)商标含有不规范汉字或系对成语的不规范使用,容易误导公众特别是未成年人认知的

  (十)商标中含政治、宗教、历史等公众人物的姓名相同或与之近似文字,足以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

  (十一)具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十、含有地名的商标的审查

  (一)含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的商标的审查

  (二)含有公众知晓外国地名的商标的审查

  (三)商标所含地名与其他具备显著特征的标志相互独立,地名仅起真实表示申请人所在地作用的,除外。

  (四)地名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

  以上就是不得作为商标标志的审查元素的内容,但愿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如果遇到复杂的知识产权相关问题,知夫子提供知产专家在线咨询服务:400-611-6606,欢迎您进行法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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