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高考 3年模拟”的四年商标之路

“5年高考 3年模拟”的四年商标之路

来源:知夫子时间:2022-06-29 18:01:421923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高考季,“5年高考 3年模拟”系列图书相信大家不会陌生,它几乎是伴随所有孩子度过中学阶段的教辅书,无论你来自哪个省份,哪个城市,哪怕没有用过也应听过。可以说“5·3”是每位高中生必备的“青春回忆”,学生中甚至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如果生命只剩下8年,让我们‘5年高考,3年模拟’”。

“5年高考 3年模拟”的四年商标之路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高考季,“5年高考 3年模拟”系列图书相信大家不会陌生,它几乎是伴随所有孩子度过中学阶段的教辅书,无论你来自哪个省份,哪个城市,哪怕没有用过也应听过。可以说“5·3”是每位高中生必备的“青春回忆”,学生中甚至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如果生命只剩下8年,让我们‘5年高考,3年模拟’”。

 

  

(图源微博)

 

2003年正式出版发行以来,《5年高考 3年模拟》系列常年名列文教类畅销书前三名、教辅类第一名,作者曲一线还被称为教辅界“四大天王”之一。但可能很多人并不知道,“5年高考3年模拟”的商标注册过程走得颇为艰难,这个几乎人手一本的《5·3》曾经面临着失去名字的风险。扬名在外,名字却陷入危机。

 

REVIAW注册立体版商标被驳回

 

据了解,北京曲一线图书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早在2017年8月30就申请获得了“5年高考3年模拟”、“5年中考3年模拟”的注册商标,指定使用在第16类-印刷出版物、书籍等商品上,只不过该商标是平面设计的图形。后来,申请人为了扩大商标的使用服务范围,延伸将原商标从平面变成立体,还带着阴影部分,以此作为新商标设计向国家商标局提交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图源微博)

但这一次商标的注册申请被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驳回。商标局认为“5年高考 3年模拟”仅由文字组成,易使消费者理解为与“中考考试和模拟考试”相关,整体使用在第16类书籍等指定商品上仅仅直接表示了商品的内容等特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因此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已通过实际使用获得了具有识别意义的显著性。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

 

《商标法》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01

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02

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03

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商标被驳回后,申请人积极选择复审,补充提交了部分经销商名单列表、图书销售合同及发票、媒体宣传报道、图书及宣传照片等证据,证明诉争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已具有显著性。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诉争商标标志本身缺乏显著特征,但是根据2013年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通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最终判决上矩形

本案中,曲一线公司在商标评审及诉讼阶段提交的大量证据能够证明诉争商标经过长期、持续地推广使用,在考试辅导用书上已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形成了与曲一线公司稳定的对应关系。

 

在诉争商标指定使用的“书籍、印刷出版物”上已取得显著特征,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符合2013年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可予以初步审定。诉争商标指定使用在其余商品上的申请注册应予驳回。曲一线公司的部分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图源微博)

 

 

2017年8月30日申请注册到2021年8月7日注册公告,曲一线公司用了将近四年时间,相当于莘莘学子高中三年,又复读了一年,但这种不懈的精神又像极了很多高考生冲刺高考的精神,不抛弃,不放弃。

 

申请商标注册被驳回还有办法吗?

当然有!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随着时间变化,商标审核标准也会有一定变化。之前能够成功申请注册的商标,在多年后再次申请近似商标时被驳回的情况并不少见。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说法,商标容易让人理解为考试和模拟试卷,存在直接表示商品的内容等特点。最终还要看法院判决。

 

“饿了么”商标注册过程与“5·3”类似。“饿了么”商标当初因为缺乏显著性被驳回,之后在商标复审期间内,不断地扩大自己的用户群体,截止到复审结束时,“饿了么”已经覆盖全国200多个城市,加盟的商家更是都多达18万家,平均一天的订单量超过了100万单。成功通过使用商标获得了显著性,最终得以成功注册。

 

 

(图源微博)

 

“5年高考3年模拟”商标申请中,也并非都是直接表示了商品的内容等特点。例如使用在“家具除外的办公必需品;教学材料(仪器除外)”商品项上则不能说明商品的特点,而是应该属任意性商标,具有较强的显著性。因此申请者在提出驳回复审申请时,除了提交相应的使用证据证明其知名度,复审的理由中也可以将申请商标的商品项进行一个分类进行理由阐述,从而增加驳回复审的成功率。

 

 

商标是塑造品牌的前提,对于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商标保护也不应该只是一句口号而已。申请人在发现自己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时,不要慌,还有后续补救措施。申请人可以适当调整策略,通过复审、一审、二审,乃至再审维权,挽救商标权益!具体可以采取驳回复审的方式维护品牌的合法权益,除了积极收集相关引证材料外,也可以寻求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帮助,增加商标驳回复审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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