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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海关备案
商标海关备案业务小知识
1、企业或经营户把自己的商标在海关总署进行备案,之后,每次有相同商标的商品需要通关,都会接到当地海关发来的书面通知,以确认该商品是否由商标持有者销售。如果经确认商标持有者没有卖过这批商品,那就是说有人在冒用商标制假,海关将当场查扣货物。
2、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
商标海关备案流程
注册成用户——录入备案申请数据——缴纳备案费——提交纸面申请书→获得审核结果→备案生效
商标海关备案所需材料
一、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商标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书(“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签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二选一):
——自然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外文注册证明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3、商标注册证明文件(二选一):
——国内注册:《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发生变更、转让、续展情况的还要提供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的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国际注册: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出具的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发生变更、转让、续展情况的,还需提供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的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4、缴纳备案费银行单据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二、委托代理人申请海关备案,需要特别提交的文件
1、海关总署制定的固定格式委托书(可自本网站下载)原件,由权利人签章;
2、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二选一):
——自然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三、选择提交的文件
1、货物及其包装的照片或样品;
2、已知侵权货物进出口的证据;
3、权利许可使用情况,有许可使用合同的提交合同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没有合同的提供许可名单、内容、期限等情况;
4、海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商标海关备案的必要性
1、海关对备案商标采取主动保护措施;
2、有助于及时发现侵权货物,保护权利人权益;
3、能够全方位有效地查处进出口渠道的侵权商品;
4、保护范围广,全国各地海关均可纳入监管范围;
5、可以对侵权人产生震慑作用。
根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注册人取得注册商标权满三年且未使用的,该商标不会被主动撤销。但任何人均可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针对该商标的全部或部分商品提出撤销申请。注册人可就被申请撤销商品中的一个或全部向商标局提交该商标使用的证明材料或说明该商标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商标局裁定撤销该商标的,则该商标全部或部分商品被撤销。部分商品被撤销的,原注册证作废,由商标局重新核发注册证。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故对于是否侵权及侵权行为权重的界定,需考虑侵权商标和被侵权商标的近似度,以及是否造成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误认等因素,在综合全案事实和证据的前提下加以认定。
申请人办理各类商标申请事宜时,应当在申请书“申请人章戳(签字)”一栏盖章或签字。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各类商标申请事宜的,如果商标代理委托书上已经明确具体商标的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申请人可不在该商标申请书式上盖章或签字。 为方便申请人和商标代理组织,商标局草拟了商标代理委托书样式供大家参考。各商标申请人和商标代理组织可以使用该样式,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另行制定委托书,但委托书内容应当包括商标局委托书样式中的内容。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撤销注册商标的理由分为注册不当和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具体审理时限因每个案件的复杂程度而有所不同。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驳回通知书》中写明“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如果对本驳回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您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复审,已丧失了复审权。建议您重新设计商标,重新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判定组合商标是否近似主要考虑到几个因素:一是商标的构成文字相同,虽然其书写方法或与之结合在一起的图形有较大差别,判为近似商标;二是商标的文字不同,但图形相同或近似的,判为近似商标;三是商标整体或者主体近似的,判为近似商标。
按照《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的要求,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两个自然人可以共同申请商标注册。共同申请商标注册的自然人都应当是个体工商户或者合伙企业的法人。
港澳台自然人办理注册商标申请事宜应委托已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若申请人持有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期一年以上),可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以下文件: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由申请人签字、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1张,交5张)、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办理各种商标注册事宜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二是委托已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目前商标局不受理申请人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商标注册申请。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还要按照商标局《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的相关规定办理(可参考中国商标网的“商标申请”版块中的申请指南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