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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式国际商标注册服务
欧盟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费用:每件商标申请默认选择十项以内商品,若超过十项商品,则每超出一项加收100元。
欧盟商标局于1996年1月1日开始受理欧盟商标申请。欧盟商标保护期限为十年,可续展,每次续展保护期限为十年。欧盟商标的申请人不限于欧盟成员国的国民,其他入《巴黎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的国民也可以提出申请。只须申请注册一次,即可在整个欧盟的二十七个成员国使用该商标。
欧盟商标注册所需资料 1、 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1份; 2、 商标图样5份,要求清晰、纸张质量好。如是彩色商标,需递交1份黑白稿; 3、5份彩稿;规格不得小于5cm×5cm,最大不超过 10cm×20cm; 4、填写申请表1份,申请表必须由申请人签署或由代理人签署; 5、列出寻求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指出商标类别,商标分类表; 6、商标注册委托书,申请人必须在该委托书上签字盖章。
一般而言,商标权的保护具有地域性保护的特点。根据一国法律或地区产生的商标权,仅仅能在该地区得到保护。但是,如果该商标未在我国商标局注册,却构成驰名商标的,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他人不可以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复制、模仿或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
申请“商标数字证书”需要以下步骤:第一,需要在商标局代理组织申请备案。第二,备案完成后,登陆“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数字证书申请”,需要向商标局计算机处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具体内容请查看网站公示)。第三,“中国商标网”发布领取通知,代理组织领取数字证书,即可开始进行网上申报商标。
不必须提交公证书。但是,在转让申请审查过程中,商标局对转让的真实性产生怀疑的,或者有转让人或第三人反映情况的,商标局可以向受让人发出补正通知书,要求提供经公证的转让协议或经公证的转让人同意转让的声明。
申请商标注册时没有指定颜色的,使用过程中可以使用黑白或彩色。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经审查,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的,商标局将发放驳回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是委托商标代理公司代理的,相关书件都将发放给商标代理公司。
不用每年交费,商标专用权到期前办理续展即可。
对于符合审查条件的转让申请,一般在6到8个月进行首次实质审查。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驰名商标,也应按照《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三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证明商标驰名:(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根据该商标实际使用情况,可以由当地政府、税务局、统计局、行业协会出具相关经济指标数据证明。
异议人提交异议申请后,要经过立卷、形式审查等多项程序,一般情况下,异议案件从接收到进入异议分文阶段,需7个月左右的时间,如果要经过多次补正,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异议分文后,进入异议实质审查阶段,商标局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作出相应的裁定并把裁定结论送达双方当事人。目前异议案件从申请到审理需二年左右的时间。当事人如果不服我局异议裁定,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异议复审,但不是异议程序的必经程序。
商标注册申请前的查询通常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前,为了解是否存在与其申请注册商标可能构成冲突的在先商标权利,而进行的有关商标信息的查询,该查询不是商标注册申请必经程序。商标注册申请前查询有三条途径:一是“中国商标网”提供免费商标查询信息,任何人都可以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商标查询”栏目进行查询;二是委托通达商标服务中心进行商标查询,但需缴纳商标查询费;三是通过知夫子商标查询来检查下商标是否已被注册,查询入口http://www.zhifuzi.com/Rchax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