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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费用:每件商标申请默认选择十项以内商品,若超过十项商品,则每超出一项加收100元。
商标注册所需材料
一、个人申请商标注册的,应提交以下申请书件:
1、申请人签名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1张,交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
厘米。若指定颜色,贴着色图样一张,交着色图样5张,附黑白图样1张;
3、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如是自己办理,则不需要);
4、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的,应提交以下申请书件:
1、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1张,交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
若指定颜色,贴着色图样1张,交着色图样5张,附黑白图样1张;
3、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一般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意是副本而非正本);
4、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5、如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商标注册所需时间
商标局大约1个月发出受理通知书,初审公告期3个月,商标注册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1年的时间。
如异议人提出异议申请符合商标法法律法规规定,无需补正,商标局将在异议申请提出6个月内向被异议人发出异议答辩通知书并转发异议书副本。
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本质上是许可人和被许可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具体的使用期限、费用、违约后果等,主要取决于双方在合同中如何约定。《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侵害的。如经销商的行为属于上述情形,则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我国的商标法实行“申请在先”的原则,即初步审定、核准注册申请时间在前的商标。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对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你公司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商标局将依法作出异议裁定。如不服商标局异议裁定,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异议复审裁定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按照尼斯分类第九版的分类标准,“豆奶(牛奶替代品)”属于第29类,现行《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第32类已删除“酸豆奶”。
“果冻”为第29类商品,“果冻(糖果)”为第30类商品,二者不同。如果申请人要申请的是“果冻(糖果)”,则将“果冻”改为“果冻(糖果)”即可。
将商标从公司名下办理到个人名下,应办理转让申请。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注意下列事项: A、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受让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①负责人的身份证;②营业执照。 B、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受让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①合伙人的身份证;②营业执照;③合伙协议。 C、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①签约人身份证;②承包合同。 D、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①经营者的身份证;②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E、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商标转让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受让人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F、对于自然人受让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商标转让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1份、商标图样5份;指定颜色的,并应当提交着色图样5份、黑白稿1份。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长或者宽应当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
通常情况,按照商标局规定,对于由事务所代理的注册申请,商标局会将注册证以挂号信方式寄给代理组织,且如果该信未收到,会退给商标局。因不知目前该注册证是否已发给代理组织,请先与商标局注册大厅退信窗口联系,如没有,请再与通达服务中心发文科联系,联系方式:请拨打010-88650000进行转接。
没有遗嘱,在析产继承方面也没有争议的,可以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凭继承公证和死亡证明到商标局办理商标移转手续(按转让流程办理)。如对析产与继承有争议,请咨询律师,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驰名商标在转让时,会综合考虑驰名商标的使用范围、知名度、相关公众的认知情况等因素判断相同或近似以及是否后造成误认、混淆或其他不良影响。驰名商标许可无特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