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官费:¥0
商标疑难案件
商标疑难案件业务说明
1、商标疑难案件主要为商标在注册、使用、维护时所有可能遭遇的商标纠纷、商标争议提供解决方法。
2、商标纠纷主要分为二种:注册纠纷、侵权纠纷。
商标疑难案件——注册纠纷
1、内容:商标注册中被提异议、商标被驳回、商标被无效、申请商标无效、对商标提出异议等。
2、注册纠纷的两方面:
(1)、 当您已经是商标所有人: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他人注册的商标,侵犯了自己的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抢注自己的商标,或者侵犯了自己的在先权利,而发生的商标注册争端。
(2)、 当您是注册商标的申请人:申请人所想注册的商标被他人认为侵犯了的他人的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抢注他人商标,或者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而发生的商标注册争端。
3、申请注册纠纷商标争议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申请争议的人必须是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比如驰名商标的商标权人、地理标志的商标注册人、主张侵犯姓名权的自然人、主张抢注的商标权人;
(2)、有合理的事实和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据;
(3)、申请人应自被争议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但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4、注册纠纷解决流程
提出争议裁定申请——提供证据——商标评审会审核——答辩——裁定——行政诉讼(不服的情况下)。
商标疑难案件——侵权纠纷
1、内容: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行政解决方式:
(1)、商标侵权案件的行政管辖,既可以是侵权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可以是侵权行为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受礼商标侵权案件后,通过调查取证、在认定事实的前提下,制止侵权行为,并根据侵权人违法事实和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罚。
3、行政解决独具优势:
受理案件的人员业务熟悉,处理程序简便,结案较快,因而省时省力。但其明显的不足之处是行政处理决定无终局效力,当事人如对工商行政机关处理不服的,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4、诉讼解决方式
(1)、管辖。商标侵权案件可以由侵权行为地或者侵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此,被侵权人可以自主选择侵权行为地或侵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同时,由于商标侵权案件较为复杂,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人民法院一般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采用民事制裁的方式。被侵权人可以申请行使禁止请求权、损失赔偿请求权、归还不当利益请求权、恢复信誉请求权。
(3)、商标侵权案件的诉讼解决适用民事诉讼程序。
侵权纠纷解决流程:起诉——审理——财产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适用的条件为:
1、案件已经由法院受理,但尚未作出判决;
2、案件具体有给付的内容,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它原因,有可能使将来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例如侵权人擅自转、稳匿、销毁、出卖有关物品等;
3、申请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职权作出财产产保全裁定的,当事人无需提供担保)。
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为:
1、处于起诉前期间,存在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2、必须由申请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不能主动依职权作出保全裁定;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4、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必须起诉,否则法院将依法解除诉前财产保全。
港澳台自然人办理注册商标申请事宜应委托已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若申请人持有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期一年以上),可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以下文件: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由申请人签字、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1张,交5张)、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办理各种商标注册事宜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二是委托已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目前商标局不受理申请人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商标注册申请。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还要按照商标局《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的相关规定办理(可参考中国商标网的“商标申请”版块中的申请指南栏目)。
外国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除提供该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及中文译本,还应当提供中国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其在中国有经常居所的证明。外国人凭有效期为一年以上的居留许可证也可直接办理商标注册事宜。外国企业直接办理商标注册事宜,除提供该企业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及中文译本,还应当提供中国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其在中国有营业所的证明。
按照《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的要求,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国内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事宜。自然人直接到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应提交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由申请人签名,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1张,交5张),符合《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要求的登记文件,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需要签字盖章),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由他人代为递交申请材料的,还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时,若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一般情况下,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遗失后不能补办。如有特别情况,请向商标局递交要求补发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的申请,注明要求补发的理由,商标局将酌情处理。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上的申请人地址应按照申请人的营业执照上登记载明的注册地址填写。如申请人在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地址因发生变更而与原商标注册证上登记的地址不一致,申请人应当依法办理商标注册人地址变更申请,并以变更后地址申请续展。
《商标代理管理办法》 第四条规定:“申请设立商标代理组织的,申请人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 ,具体手续问题请咨询申请登记地工商部门。
根据“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转让申请”:转让/移转所应提供的书件为: (1)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转让人和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双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一般电动洗脸仪,电动洁肤仪是申请注册在商标第11类下,因洁面仪描述太过宽泛,不符合商品服务项目申报的要求,商品服务项目申报需准确,可以致电申请部400-611-6606详细说明及咨询。
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人资格:申请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在我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或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拥有我国国籍。另外,台湾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而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人或自然人目前还不能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 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条件: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已经在我国启动一定的商标注册申请程序。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 “马德里协定” 缔约方,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我国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或是同属“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已在我国提出注册申请并被受理的商标,也可以是已经注册的商标。 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途径:通过商标局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有两条途径: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人自行向商标局提交申请。 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步骤:准备申请书件 → 向商标局国际注册处提交申请书件 → 根据《收费通知书》的规定缴纳注册费用→领取国际注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