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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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申请小知识

  商标异议: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

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商标异议申请条件:三个月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异议时间1-1.5年。


商标异议申请作用

  1、防止自身商标被淡化、弱化。

  2、防止他人傍名牌。

  3、维护自身利益。

  4、防止他人抢注商标、版权、字号等。

  5、最佳阻止初审商标途径。

  6、阻击或延缓竞争者出新产品。


商标异议申请所需资料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被异议商标初审公告复印件。

  4、经异议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或商标代理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