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城区1211计划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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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城区1211计划申报

  上城区1211计划项目


申报要求

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所在企业财政级次在上城区,主要分为创业人才、创新人才和创业创新人才团队。

(一)创业人才
  创业人才主要是指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我区创业或有意向来我区创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后应在我区连续工作5年以上。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应在海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2)拥有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其技术成果国内先进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前景,能产生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3)申报人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或本人投入企业的实际到位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政府资助资金。


(二)创新人才
  主要是支持鼓励区内具有一定规模和具有较大发展前景的企业做大做强,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等领域的具有较高科研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后应在我区连续工作5年以上且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并符合如下条件:
  (1)申报人应在海外取得博士以上学位,具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2)一般应是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从事重大项目、关键技术或新兴学科的研究工作,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或在国际经济组织、专业机构和知名金融机构中担任过中高级职务的经济金融类人才。
  (3)具备较高创新能力,研发水平和成果为同行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


(三)创业创新人才团队
  (1)创业创新人才团队成员的专业结构和职责分工合理,团队具有明确的创业创新方向和研究开发目标,项目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在相关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拥有领先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具备解决重大技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或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
  (2)如果为创业团队项目,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500万元,团队成员必须为股东,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公司注册资金的50%以上。
  (3)团队所在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者投资领域为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管理类企业,且已经在上城区注册成立运营,上年度税收总额超过1000万元。
  (4)创业创新团队可按照上年度税收总额(或近3年年均)超过3000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分别直接申报A、B、C类。


申报流程

资格认定——项目评审——审核签约——媒体公布


上城区1211计划项目申报所需材料

   1、《杭州市上城区引进海内外领军型人才资格认定表》;

  2、《项目申报表》;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奖励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6、在世界500强或国际知名企业任职的证明材料;
  7、已注册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其他留学回国人员注资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或服务协议(创新人才提供)。
  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加数字签名)和纸质版(签名盖章)各一份报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城区1211计划扶持政策

一、创业项目支持
  项目经专家评审后,择优确定A类、B类和C类项目,给予相应扶持。特别优秀的项目,按“一事一议”原则上不封顶。
  1、A类项目
  (1)、项目资助资金。给予最高500 万元的资助资金。
  (2)、贷款贴息。给予2年内最高500 万元银行贷款的全额贴息。
  (3)、创业办公用房房租补贴。给予3年最高30万元/年的办公用房房租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2、B类项目
  (1)、项目资助资金。给予最高100 万元的资助资金。
  (2)、贷款贴息。给予2年内最高300 万元银行贷款的全额贴息。
  (3)、创业办公用房房租补贴。给予3年最高20万元/年的办公用房房租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3、C类项目
  (1)、项目资助资金。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助资金。
  (2)、贷款贴息。给予2年内最高200 万元银行贷款的全额贴息。
  (3)、创业办公用房房租补贴。给予3年最高15万元/年的办公用房房租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二、生活保障
  1、安家补助。引进并落户上城的“两院”院士给予100万元安家补助;培养或引进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般不低于5年的工作或服务协议的符合国家“千人计划”、省“千人计划”、市“521”计划条件的人选,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的安家补助。
  2、住房补贴。给予符合上述引才条件的海内外领军型人才3年最高100平方米的公寓租金补贴,补贴金额为最高5万元/年·人,两名及以上成员的创业团队最高8万元/年·团队(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3、子女入学。引进的海内外领军型随迁子女要求在上城区入托、入小学和初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到集团化名校就读。在结合本人意愿、子女特征、居住地址等多方因素的基础上优先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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